持有伪造的罪的立案标准为:
1.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而持有,且持有的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;
一、关于持有伪造的罪的既遂量刑标准
关于持有伪造的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:明知是伪造的而持有,数量较大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数量巨大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二、持有伪造的罪的构成要件
1.客体要件:持有伪造的罪为复杂客体,主要包括国家的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。
2.客观要件:非法持有伪造的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伪造的而故意持有,数量较大的行为。持有,是指行为人实际支配、控制数量较大的假的一种持续状态,既可以随身携带、放置或藏匿在某一地点,也可以委托他人保管,只要在行为人控制之下即可。
3.主体要件: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非法持有伪造的罪的主体,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:
一是利用假偷逃税款的单位和个人。
二是利用假列支非法支出的单位和个人。
三是利用假来挪用、侵占单位资金的业务人员。
四是利用假来套取财政资金的机关和事业单位。
4.主观要件:持有伪造的犯罪为直接故意,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而持有。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