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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员工享受带薪年假的条件是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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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具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。此处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,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,因此,既包括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,也包括员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。因此,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“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带薪年假”的规定,实际上是设定了高于法定标准的年休假条件,应属违法。

另外,某些地方对连续工作的“连续”也有规定,将就业中断1个月以下的均视为连续。但此为地方,仅具有制度编制的参考价值。

一、带薪年假天数的计算公式是什么

带薪年休假天数=(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÷365天)×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—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。折算后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,

带新年休假计算报酬的天数取整数天数。

1、对于老员工的规定:

根据带薪年休假条例: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,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,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(下称年休假)。其中,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
《办法》第四条进一步明确,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“累计工作”时间确定。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,以及依法、行规或规定视同工作期间,应合并为“累计工作”时间。

《办法》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,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,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。

2、对于新入职的规定:

《办法》还规定: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,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,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,按在本单位剩余“日历天数”折算后确定,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。

假如刘先生工作了7年,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,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“日历天数”为153天。按累计工作时间算,他不足10年,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。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(153÷365)×5天=2.1天。由于0.1天不足1整天,不能享受年休假,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。

二、带薪年假天数是按社保记录算吗

年休假工龄不是按社保记录算。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。职工连续工作,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,1年以上,享受带薪年休假。具体如下:

1、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带薪年休假是5天;

2、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带薪年休假是10天;

3、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,带薪年休假是15天。
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职工不能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:

1、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,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;

2、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;

3、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;

4、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;

5、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。

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,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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